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

旅行教曉我的課堂(六)

最近重讀了幾本討論時間的書。當中有關相對論的簡介讓我重新思索一個問題: 旅行與生活感受到的時間為何不同?



相對論告訴我們時間並非一個客觀存在。與高速交通工具的乘客相比,靜止不動的人感受到的時間會快些。換言之,地球的一秒短過高速交通工具上的一秒。我們平常察覺不到祇因我們現有的交通工具速度太「慢」。越接近光速,時間的差異才會越明顯。若乘客二時踏上高速交通工具,完成一趟兩小時的旅程後,他們會發覺車站的時鐘已超過四時。實際上用多了幾多時間視乎交通工具的速度。若乘客可以觀察地面的活動,他們會覺得車廂外的一切以快鏡進行。若旁觀者可以一睹車廂內的狀況,他們會見到所有事情以慢動作完成。


我難以抗拒那並不科學的聯想: 速度可以延伸內在時間和縮短外在時間。我們感到周遭的事情洶湧而至,自己則是疲於奔命,其實是因為自己的心以光速飛行。旅行讓我們的心回到地面、回歸靜止。周遭的一切以不可思議的緩慢速度展現我們眼前。我甚至在旅行的時候體會過永恆。就是聖奧古斯丁(St. Augustine)所講沒有過去和未來,祇有永恆現在(Eternal present)那種經驗。如果時間一直停留在現在而沒有流走的話,那確實不是時間而是永恆。


要是我可以把那全然活於當下的狀態時刻帶進日常生活,沒有時間的假象就不復存在。不過,自己並非時常頭腦清醒,有時也會不經不覺跟著外在紛擾的環境前去乘坐火箭。現代人似乎特別容易沈溺在速度中。不然, 我們不會越來越欠缺耐心。所以旅行提醒自己不可任由那顆心不停加速。時間或許像生命其他特質─愛、尊重、勇氣等等─那樣,我們越感到不足而無法付出時間,我們越感到沒有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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